各單位:
近期,連續發現有師生欲攜帶實驗室化學品乘坐班車的情況,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班車安全管理,全面保障師生的乘車安全,堅決杜絕各類班車安全事故發生🧛,現再次強調,通知如下:
乘坐班車嚴禁攜帶危險物品和具有腐蝕性✶、揮發性的藥品👩🏽🦲、試劑及小動物等🤯。師生員工違規攜帶實驗室化學品乘坐校車的🏊🏿♂️,將通報院系處理,如因違規攜帶實驗室化學品乘坐校車發生安全事故的👊🪡,將按照《万泰娱乐實驗室安全事故追責實施細則》相關規定進行相應的通報和處罰。
請各單位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宣傳教育👨👧👦,涉及到跨校區轉運實驗室化學品的情況,須按照學校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的規定進行轉運📩。
特此通知🦃。
万泰娱乐
保衛處
資產與實驗室管理管理處
江灣校區管委會
楓林校區管委會
張江校區管委會
2018年1月5日